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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病人有染 牙醫判4月

自由時報 2009/12/09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看病看到床上!牙醫徐振東替周姓中國籍新娘看診,兩人發生姦情,周女丈夫蔡某得知,曾在跨年夜哀求對方勸周女回家,牙醫師卻不理會。蔡某憤而報警抓姦;高等法院以通姦罪判徐振東4月徒刑,得易科12萬元罰金,緩刑2年,全案定讞。

周女對夫不忠,但蔡某仍深愛著她,雖對周女提出告訴,不久後撤回,周女逃過通姦罪刑責,但蔡、周兩人最後仍以離婚收場。58歲牙醫徐振東在北市府附近執業,曾擔任一所知名大學牙醫學系校友會長。單身的他昨天喊冤說,不知在卡拉OK店上班的周女已婚,才會和她在一起,曾質問過她,周女堅稱已離婚;對判決不想再提。

周女先生因此雇徵信社調查,去年1月18日清晨4時報警抓姦。徐某否認和周女通姦,他接受調查時說:「我不知她已婚啊!」但周女大方承認,表示對方知道她是中國嫁過來的,也知道她沒有台灣身分證,因為看牙的時候都要登記。法官因此認定徐某知悉周女已婚,兩人至97年1月18日,發生10次性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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