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姦太過火 丈夫情夫都被訴
【聯合報╱記者張念慈╱新竹市報導】 2010.02.23
科技業服務的黃姓男子與已婚邱姓女同事婚外情,車震時被邱女丈夫抓姦,要求黃擺桌洗門風道歉,黃拒絕並反控邱女丈夫強制罪,兩人分別吃上通姦、強制罪官司。
卅二歲的邱女與丈夫育有兩子,丈夫原連同她一併提起妨害家庭告訴,因她向檢察官坦承通姦,並向丈夫懺悔,獲得丈夫原諒撤回告訴。她氣黃姓男友明明與她發生婚外情竟不承認,還控告她老公抓姦不讓離開,涉嫌妨害自由「真的很過份!」
邱女丈夫控訴,妻子比黃姓男子大四歲,黃明知妻子已婚,前年十月起,兩人晚上八點多下班時,多次在公司停車場附近搞車震。他覺得妻子舉止可疑,去年底開始跟監都無所獲。
直到十月底,終於在竹科展業一路上,發現黃姓男子衣衫不整,坐在妻子轎車後座,全身只剩一條內褲;他奔回自己轎車準備拿手機拍照蒐證,黃趁機穿好衣褲,意圖下車離去。
他一時氣憤且為阻止黃姓男子離去,出手毆打黃,並取走黃的員工識別證,才讓黃離去。事後,他要求黃擺桌「洗門風」,黃拒絕。
黃姓男子反控邱女丈夫妨害自由,並否認有通姦事實,但邱女指證「他明明就只穿一條內褲!」黃還控邱女丈夫強索三百萬元遮羞費,邱女丈夫辯稱「只有要他擺桌洗門風,希望他賠償我的損失,但從來沒說過三百萬這個數字!」
邱女丈夫與黃姓男子在偵察庭上互控對方不是,沒人願意撤告或和解,檢察官偵查終結,將兩人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