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還嗆妻 剝奪監護權
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╱桃園報導】 2010.04.24
國內知名科技公司吳姓工程師,婚後三年和女同事搞婚外情,還嗆妻「對你沒感覺了、我比較愛她」,吳妻嘆真心換絕情,訴請離婚勝訴。
桃園地院調查,吳姓男子(31歲)任職科技公司工程師,結婚三年多因工作關係,和女同事打得火熱,經常以加班名義到女同事家中過夜,去年9月,吳妻發現丈夫手機內有曖昧簡訊,且藉故不回家,懷疑丈夫外遇,夫妻關係降到冰點。
吳姓男子因迷戀女同事,為了氣走髮妻,數度傳簡訊給妻子,內容有「我沒法和妳相處」、「對你已經完全沒有感覺」、「沒法欺騙我不愛你的事實」、「我真的…真的愛她」、「我們不要再浪費時間了」等,想氣妻子「一怒離婚」,不過吳妻堅忍百忍,就是不肯離婚,吳姓男子見計謀未得逞,數度虐妻。
吳妻認為丈夫為了情婦和她恩斷義絕,為了證明是丈夫的錯造成婚姻破裂,她向法院訴請離婚,並爭取2歲兒子的監護權。
法院審理時,吳姓男子否認有婚外情,聲稱是女同事傳簡訊開玩笑,夫妻關係很親密,不願離婚。
吳妻拿出丈夫傳的簡訊,內容接近證實吳姓男子有婚外情,法官認定二人婚姻關係陷危機是吳姓男子的錯,還想氣走妻子,顯然違背婚姻忠貞義務,昨天判他敗訴,也剝奪了他的監護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