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與女網友「網婚」 妻告精神外遇判離
NOW news 2010/08/14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江西省新幹縣一名已婚男子和女網友「網婚」,妻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,法官認定這名男方「精神出軌」,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。
《中新社》報導,這對夫妻結婚7年,生有一名6歲小孩,妻子在2個多月前發現丈夫在網路上與一名女網友聊天,雙方互稱「老公」、「老婆」,丈夫甚至把她的一些隱私告訴這名女網友,讓妻子非常難堪,一怒告上法院。
新幹縣法院指出,已婚者「網戀」可以定義為「精神外遇」,新婚姻法雖然沒有提到「網戀網婚」等精神層次的問題,但「精神外遇」也是一種外遇,引起的離婚可當作「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」的情形,構成離婚理由。
大陸一項相關統計顯示,有10多萬人在網路上「結為夫妻」,「網婚」已成了危害真正婚姻和家庭的「殺手」。江西財經大學教授羅雄飛指出,「網婚」者透過「網婚」來享受「柏拉圖」式的精神戀愛,滿足意淫的快感,一開始只是排解寂寞,但時間久了就難以自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