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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會原諒偷情?男小三判賠40萬

中國時報 2011-05-04【馬瑞君/台中報導】

「上帝知道我們是世界上最淫蕩的一對,最恩愛搭調的狗男女,會原諒我們的偷情」,李姓「男小三」與已婚李姓前女友暗中往來,還振振有詞「感謝主」,要女方「把生女兒機會留給我」,台中高分院判賠李女之夫四十萬元確定,李男不服提再審被駁回。

男版「犀利小三」在台中上演,且男女主角都是虔誠的基督教徒。任職建設公司的李男與李女分手後,去年五月女方與經營機車行的朱姓男子結婚三個多月後,又與李男重逢。

兩人舊情復燃,多次發生性行為,李男還多次發電子郵件給李女,「現在我們的感情已昇華到連朱先生去洗澡,都還能偷偷互打電話了,真是感謝主」、「上帝知道我們是世界上最淫蕩的一對,最恩愛搭調的狗男女,所以會原諒我們的偷情」、「請記住,跟朱先生在一起的時候,一定要帶保險套,把生女兒的機會留給我」。

但顯然上帝沒有原諒兩人的行為,朱男發現太太的異狀,李女坦白取得丈夫的諒解而撤告,並發信給李男,「為了表示我徹底的決心,我已將硬碟密碼告訴我先生,只要我們不再聯絡,他就不會有什麼動作」、「現在這樣的狀況,我相信對你和對我都是最好的,我和我先生將會持續為你禱告,願神祝福你。」

朱男仍對「男小三」提民事賠償,認為李男有嚴重曲解教義的背德行為,要求一百萬元賠償金,一審判賠四十萬元,朱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被駁回。

案件確定後,反倒是李男不滿,認為按李女的郵件內容,只要兩人不聯絡,朱男就不會有其他動作,他應該只要歸還積欠李女一百七十萬元投資款即可,雙方有和解約定,不應再給付四十萬元,但仍被法官認定不符再審要件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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