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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三判刑鬧元配 再挨告賠8萬

中國時報 2011/04/04【陳俊雄、洪祥和/花蓮報導】

涉嫌貪汙、性侵按摩女的前花蓮吉安警分局水源派出所副所長葉作舟,還和開設民宿的吳姓女子傳出婚外情,葉妻表示,「小三」吳女一審判決有罪後,一再撥打電話到她的辦公室騷擾、辱罵,並要求撤回告訴。儘管電話騷擾情節難以證實,但吳女仍遭花蓮地院判賠八萬元。

葉作舟在九十八年間涉嫌性侵按摩女子,也在外和多名女友交往大搞外遇,並和開民宿的吳姓女子發生五次性關係,事件爆發後,葉妻也對吳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。

一審將吳女判處三月徒刑、並得易科罰金。葉妻說,吳女遭判刑後,數度打電話到辦公室騷擾辱罵,並要求她撤回告訴,氣得她再提出民事求償。

花蓮地院審酌認為,葉作舟涉及貪汙、性侵等不法,至於出軌無疑是婚姻中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,雖然尚難證實吳女有打電話騷擾之情,但她仍需對葉作舟婚姻破裂負責,判決賠償葉妻八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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